(2020年12月9日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
朝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刘文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《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(草案)及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方案(草案)的报告》,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(草案)。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,决定批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(草案)。